日前,丰宁法院曝光了一起失信典型案例,通过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在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兰某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多次沟通调解后,被执行人兰某仍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法院依法将兰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去年5月,丰宁法院全面梳理被该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案件,分类施策,对失信被执行人排查摸底,被执行人兰某作为有希望、可挽救的被执行人,对其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指导其配合法院执行义务,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修复信用。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最终履行了相关义务。
丰宁法院执行局坚持积极稳妥地开展执行工作,优化公平、透明、法治的营商环境,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为县域发展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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