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缴纳1.2万元 可享税收优惠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鑫)12月18日,记者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该制度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将帮助居民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再增加一份个人积累的养老保障。
据悉,个人养老金是指由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共同组成我国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凡是在承德市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自愿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
参加人每年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纳的上限为12000元。账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只能用于购买国家筛选公布的储蓄、理财、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缴费阶段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例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开户并缴费的,可在办理2025年度个税汇算时进行扣除。
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包括: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的;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根据规定,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并根据需要变更领取方式。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已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按照个人养老金产品相关规定执行。如若参加人死亡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依法继承。
市民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小程序、APP及相关合作银行APP,“掌上12333”APP开通账户并缴费。
目前,我市各级人社部门正联合金融机构,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帮助市民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引导大家理性参与、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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