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代英健,通讯员栾佳为)初中生小刘(化名)用母亲张女士的手机玩游戏,几天内在游戏中充值了上万元购买虚拟产品。幸而,在双桥区狮子沟法庭的帮助下,日前,张女士拿回了全部充值款。
小刘是一名初中生,2023年暑假期间,13周岁的他使用母亲的身份信息实名认证了某手机游戏账号,并绑定了张女士的银行卡。在短短一周内,小刘为购买游戏内的虚拟皮肤、道具等,陆续进行了数十次充值,累计消费达1万余元。张女士发现银行卡余额异常后,追问孩子得知真相,并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游戏运营商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充值款项。
庭审中,游戏运营商辩称,该账号是由成年人身份信息注册并完成支付,其已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应视为成年人消费行为,拒绝退款。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核心在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结合充值时间、充值次数、单次充值金额、充值购买虚拟产品类型等因素综合分析,符合未成年人生活和消费习惯,结合付款账户流水等佐证,综合认定该系列充值行为是由未成年人刘某独立完成。小刘作为13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进行的累计1万余元的充值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该行为事后未得到张女士的追认。因此,该消费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法应属无效。
近日,法院判决游戏运营商返还全部充值款项。为此,法官提醒广大家长,妥善保管自己的支付密码,要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使用网络的引导与陪伴,培养其正确的消费观和财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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