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鑫,通讯员辛超群)此前,杭州某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停车公司)与承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开展业务往来,双方还签订了《机械停车位采购合同》,但房地产公司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智能停车公司无奈诉至法院。主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调解,最终,房地产公司同意给付剩余欠款,案件得以解决。
2018年11月25日,两家公司合作,约定房地产公司向智能停车公司采购机械式停车设备,并由智能停车公司负责安装事宜,双方随后签订了总价900余万元的采购合同。2019年11月21日,所有采购、安装事宜结束,双方签订《工程结算单》确定最终结算价为880余万元。案涉停车设备经当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并移交,智能停车公司履行全部义务后,房地产公司却未依约付款,拖欠44万余元未支付,智能停车公司多次催要,房地产公司都不予理睬。无奈之下,智能停车公司向双桥区法院提起诉讼。
主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刻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鉴于因疫情影响智能停车公司人员无法参加现场庭审,法官迅速安排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结合本案实际在线向双方当事人透彻剖析法理,尽最大努力平衡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房地产公司同意给付剩余欠款,案件得以解决。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本案实际向双方当事人透彻剖析法理……让我们感受到了移动法庭远程开庭带来的高效便捷。”在案件结束后,智能停车公司寄来一封感谢信,对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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