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管理有了“紧箍咒”
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袁雪梅,通讯员刘艳伟)今后,电动自行车管理也有了一道“紧箍咒”。4月28日,记者了解到,《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从5月1日起施行,我市市场监管局将从5月1日至11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在生产源头方面,重点检查生产者是否取得相应生产资质,是否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是否存在超认证范围生产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检查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产品的说明书、合格证以及证书明示内容是否与实物相符,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检查采购的零部件是否履行了质量把控义务,零部件生产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零部件是否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在销售环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全面排查,要求销售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货渠道正规,产品合格,严防“三无”产品和无检验合格证的产品流入市场。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拼装电动自行车、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等部件、加装车篷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等产品的质量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可以及时举报,一同巩固和扩大质量安全监管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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