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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爆炸物品清查整治统一行动

时间:2022-04-15 08:52:05 来源:和合承德网 0 缩小 放大 正常

对举报经查属实的最高奖励10万元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代英健,通讯员张擎)4月14日,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我市组织开展爆炸物品清查整治统一行动,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制品。据悉,此次行动制定了各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奖励标准,对举报经查属实的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

据介绍,此次行动将严查农村地区、林区、牧区、山区、矿区,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以及易滋生涉爆安全隐患的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场所,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制品。重点排查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本地关闭矿点、闲置厂房(院落)等场所,全面排查涉爆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此次行动设置了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合法配枪单位违法违规购置、储存、使用枪支弹药,视情给予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视情给予举报人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持有、私藏猎枪、射击运动枪、自制火药枪的,1支奖励1万元、2支奖励2万元、3支(含)以上的奖励5万元;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的,1支奖励2万元、2支奖励4万元、3支(含)以上的奖励8万元;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烟火药、黑火药等爆炸物品,视情给予举报人1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视情给予举报人2千元至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单位和爆破作业单位违规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视情给予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通过举报,破获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3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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