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闫立辉)4月12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一校一法官”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开展“一校一法官”活动,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最大限度地把各类校园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587所中小学,已有496所学校选任法官法治副校长,207所学校举行了聘任仪式或印发了聘书,法治副校长进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3次。4月20日前法院、教育行政部门计划完成本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遴选确定工作。
日前,在宽城一所中学教学楼内,原告与四被告因琐事发生口角后,撕打在一起,原告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两千余元。此事因原被告均未满十四周岁,故宽城警方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五人记过处分。从学校到派出所,双方均未能达成协议,纠纷也未能得到解决。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主办人即法治副校长多方调查了解,此案不同于一般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发生在校园内,影响面很大,原被告均为未成年人,本案的处理既要考虑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又要做到案结事了。法治副校长为当事人分析案情、分析利弊,并以相似的案例进行引导,通过多种方式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据悉,全市规模以上中小学校(含民办)须聘任法官或法官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一校一法官”全覆盖,努力将热心教育工作、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官或法官助理,推荐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岗位上。学校为聘任的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此外,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将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面向教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
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法治副校长还将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的审核,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进入申诉委员会,参与处理师生申诉,协助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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