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张光明)本是和谐邻里,却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闹上法庭,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劝导,这起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王某某与同村村民刘某因土地权属产生纠纷,王某某为向刘某泄愤,多次剪损电线、砍拔秧苗、砍毁树木,他也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认为,王某某多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刘某相关损失。王某某和刘某分别提起上诉。
二审法官认为本案附带民事部分具有调解的可能性,且被告人王某某已是75岁高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二审法官一边耐心细致地与被害人刘某和被告人王某某沟通,一边委托社区矫正管理部门重新对王某某进行调查评估。经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刘某撤回起诉和上诉,并当场对王某某表示谅解,希望法院考虑王某某年事已高,对其判处缓刑。同时,社区矫正管理部门也对王某某重新作出了调查评估意见书,同意对王某某进行社区矫正。最终,法院二审改判对王某某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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