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石盈盈,通讯员李芳蕾、安秋阳)“希望公司在完成信用修复后,严格自我管理,维护好自身信用。”近日,我市某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了全市首张《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自此,该公司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不再被标记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成为全市首家完成信用修复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据了解,自《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为失信企业提供自我纠正自我修复渠道,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统一修复范围、标准、文书材料及修复程序,为失信企业申请修复提供便捷高效通道。此次修复标志着我市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新的起点,对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有积极的意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自2016年4月《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共有1800余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些企业不仅在市场监管部门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且其他部门也会采取相应失信惩戒,在评先评优、参与招标、申请贷款等诸多方面可能受到限制。为此,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广大市场企业珍惜信用,守法经营。如受到信用惩戒,可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将指导企业自我纠正,尽快完成信用修复,恢复正常状态。
和合承德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承德日报社和和合承德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和合承德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与和合承德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