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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荣获“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

时间:2022-02-14 09:12:53 来源:和合承德网 0 缩小 放大 正常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石盈盈,通讯员杨晓东)2月11日,记者了解到,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授予2020-2021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和范例奖称号的通知》,其中平泉市获得“2020-2021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称号。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平泉市立足近京邻海、通衢辽蒙的特殊区位和独具特色、厚重悠久的历史文化,投资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到20平方公里,市区常住人口2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7%,城市建设、停车设施建设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平泉市先后荣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文化先进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中国生态魅力城市、连续5年被评为县城建设标杆示范县、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等一系列闪亮的城市名片。特别是2021年省政府对全省县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平泉市再次进入全省前30强,跃居第16名,实现了增比进位,被省政府评为县城建设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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