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养犬太随意了。以后我会多加注意的。”市民刘某缴纳罚款后惭愧地说。3月9日,市民刘某在双滦区建设大街携带犬只外出,未按规定时间遛犬,被双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根据《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卫生条例》,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元。
春季是犬类问题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养犬管理工作,双滦区城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遛狗不牵绳、不按规定时间遛犬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重点查处无证养犬、禁养烈性犬和无主流浪犬,并严格按照《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严厉处罚。对于犬只伤人事件,除按法规处理外,还将及时通知公安部门介入。自开展行动以来,双滦区城管局共计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罚款7人,责令整改42人,抓捕处置流浪犬10只。
双滦区城管局负责人告诉笔者,下一步,将加大对犬只的管理力度和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希望广大宠物犬饲养者及时为爱犬办理养犬许可证、定期打疫苗,遛犬拴犬绳,按规定时间溜犬,及时清理粪便和垃圾,做一个合格、文明的养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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