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冯家顺、魏冠宇)记者3月10日从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会议获悉,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根据全国人大代表意见,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了关于鼓励和引导使用再生水、推进生活节水的规定。
在10日上午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了关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报告指出,草案规定国家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中增加国家“推进生活节水,加强生活废水循环利用”的规定,并提出在草案中增加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生水。
据了解,草案修改稿还补充完善关于河湖和地下水保护、污水处理回用、调水工程管理等规定,并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提高罚款上限。
和合承德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承德日报社和和合承德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和合承德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与和合承德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