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罗知之)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办法》聚焦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特色,突出对业务流程各环节中与租赁物相关的管理要求,旨在树立鲜明导向,引导金融租赁公司紧紧围绕企业设备资产需求,贴近产业、服务产业、深耕产业,逐步形成产业特色突出的金融服务模式。
《办法》强调,融资租赁业务合规性的首要前提是租赁物类型合规;在尽职调查和审查审批环节,强调对租赁物适格性、权属、价值、物理状况等方面的调查审查;在合同订立和执行阶段,强调合同中租赁物相关要素、租赁物的登记和交付等方面要求;在租后管理阶段,对处于在建、在租、租期届满和待租等不同状态下的租赁物,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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