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石盈盈)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日前,我省相关部门下发通知,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
据了解,服务性收费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收费项目包括补办证卡工本费、伙食费、课后服务费、校车费4项;代收费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代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课后服务费2项。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实行项目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未经授权,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学校必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优惠减免措施、监督电话等内容,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公示栏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
此外,所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均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并经家长书面同意后实施,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和核算,不得与学费合并收取,支出必须单独核算。服务性收费收入由学校按规定列支,代收费收入必须全额转交服务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将相关费用挪作他用,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学校和教师在收费过程中必须据实结算,不得牟利,不得侵害学生利益,严禁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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