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石盈盈)为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将于8月29日0时至9月3日24时,在我市行政区域全域,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
实施临时管控的“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包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以及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管控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未经依法批准,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气象类飞行活动。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当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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