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邢海璇,通讯员张昊)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我市已按计划于6月25日前完成全市中高级职称申报数量核准备案工作,并明确8月20日前须完成全市高职申报推荐工作,9月25日前完成全市高职资格审查工作,10月25日前完成全市中职申报推荐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全市中职评审和备案工作。
据了解,本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人员范围包括: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人员;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在处分期或组织处理影响期内、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期间、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评聘结合专业申报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非评聘结合专业的申报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前后一致、与上传附件和相关佐证材料一致,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等进行申报。申报人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在相关政策方面,规范党校专业职称申报。党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参评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统一参加党校专业职称评审。原来在党校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工作,参照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取得职称,且目前仍在党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申报上一层级职称时,无需转评,可直接申报。
此外,我市按要求落实抗疫一线人员职称政策,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正高级讲师推荐工作,严格按任教满25年乡村教师推荐指标申报。值得注意的是,自主评审单位的主系列职称委托其他自主评审单位进行评审的,在填写评审方式时,应填写自主评审。
在明确明细专业量化赋分标准和新设专业说明方面,新增明细专业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对明细专业的适用范围、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条件、破格条件等进行细化说明,在单位网站公开发布。今年,经济系列明细专业中的知识产权要完成量化评价标准的修订工作,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明细专业中新增的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要做好相关说明的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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