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赵可会)近日,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采购流程、质量监管到责任分工提出全方位要求,明确校服选购需获80%以上家长同意、禁止为毕业年级频繁更换校服等细则。新规引发市民广泛关注,不少家长表示支持,同时呼吁强化执行监督。
“以前学校直接通知交钱订校服,今后在订购校服之前会和家长沟通,并发放知情同意书,征求家长意见,确实更人性化。”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孩子就读小学四年级,由于孩子成长发育以及校服尺码、质量等因素,每学年总会出现频繁购买校服的情况,现在有了新规,让她感到更加安心了。
《意见》明确,学校选用校服需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原则上需获得80%以上家长书面同意方可实施。同时,允许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款式和颜色自行购买或制作校服,不得强制购买。此外,为减轻家长负担,《意见》要求各地各校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校服,并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
在采购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学校严格按照集体决策、公开招标、公示结果等程序进行校服采购,严禁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竞争,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同时,推动全省校服采购线上化、集中化,利用统一招标平台公示企业资质、报价和质检记录,提升采购透明度和效率。
为确保校服安全,《意见》要求校服必须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等国家标准,严禁使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学校在接收校服时需严格查验质量标识和检验报告,并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此外,对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将纳入“黑名单”,实行全省禁入。
《意见》强调,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校服采购的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抽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主动公示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采购、收取回扣等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于新规的出台,不少家长表示支持。市民张女士说:“以前部分校服存在价格高、质量参差不齐,现在要求公开透明,还能自愿选择,确实更合理了。”但也有家长提出,希望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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