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直接、间接带动劳动力就业10余万人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石盈盈)4月23日,记者从承德召开的《承德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会上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特点等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毗邻京津等周边高端客源市场……近年来,承德因得天独厚的旅游发展条件,吸引了不少游客前来观光。去年,全市共有235个村庄开展乡村旅游,国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达到34个,乡村民宿(含乡村酒店、农家乐)2153家,乡村旅游直接、间接带动劳动力就业10余万人,乡村旅游综合接待1218万人次,综合收入65亿元。目前,乡村旅游已成为我市农村广大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
为了适应承德乡村旅游产业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的长远需要,解决当前我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中一些突出问题,同时解决乡村旅游面临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不完备、道路交通建设滞后、乡村旅游经营企业档次较低、乡村旅游管理和服务人才缺乏、乡村旅游秩序急需整顿和规范、营商环境不够优化、部分县(市、区)没有长远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我市国际生态旅游城市建设和发展全域旅游,该《条例》应运而生。
该《条例》共六章四十条,除法律责任外,通篇贯穿了政府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中应在规划建设、民宿康养、农文旅融合、监督管理等方面如何发挥引导、促进作用。特别规定了市、县人民政府应编制乡村旅游规划,支持重点村、镇、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游客中心、厕所、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建设及乡村旅游产业的宣传、品牌的打造等。规定了乡村旅游主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旅行社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纳入旅游线路,并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同时,突出发展民宿康养和农文旅融合新业态,鼓励合法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发展乡村民宿与康养。明确规定了通过资源整合、功能互补和协同发展,形成农文旅融合发展的新产业、新模式,激活传统农耕文化、提升旅游体验,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多赢。
此外,突出地方特色文化,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护具有历史底蕴和地域特色的民居民宅、乡村院落、名人故居等重点乡村建筑和文化文物遗存,保留乡土风貌,传承乡村文化;鼓励利用地方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技艺、特色工业等开发乡村旅游文化创意产品、工艺品、纪念品、日用品,提升乡村旅游的历史、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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