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杜燕飞)为进一步强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 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的16条意见措施。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风险防控,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挥特色功能,更好地服务化解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足功能定位,做优做强不良资产业务,规范有序开展问题企业纾困业务,探索新形势下服务化解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的模式,促进经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指导意见》提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聚焦发挥特色功能,加快培育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服务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要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存量风险资产处置,严控增量业务风险,加强资产负债和流动性管理,推进瘦身健体。
为提升监管质效,《指导意见》指出,要持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各类监督贯通联动。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曾刚表示,《指导意见》强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注主责主业的重要性,尤其是在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方面。这有助于中小金融机构及房地产行业的风险化解,也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回归本源功能,专注于风险缓释和资源再配置。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建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加大对中小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力度,助力拓宽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渠道,为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和转型发展提供更多支持。与此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要加强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协同合作,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不良资产处置生态体系,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能。
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强调坚持回归本源、聚焦主业,有助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重新审视自身定位,将资源集中于不良资产处置这一核心业务,更好地发挥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调节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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