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海涛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聂国智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丽丽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冉雪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高伶丽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四审判庭庭长;
白云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吕勇信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蔺淑琴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白云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朱彦兵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丽丽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冉雪芳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四审判庭庭长职务;
高伶丽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四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魏华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徐吉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海金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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