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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新政频出 助力百姓安居乐居

时间:2024-12-06 09:25:55 来源:和合承德网 0 缩小 放大 正常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李莹)12月5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承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承德市积极推出优化公积金贷款等撬动性举措,为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今年5月1日和10月18日,承德市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取消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限制。

在贷款额度方面,今年承德市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90万元;提高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住宅贷款额度,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或者新建全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84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90万元调整为108万元;符合承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承德市首次申请住房贷款时,二孩家庭在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三孩家庭在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达到110万元。

在贷款利率方面,承德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5月18日起,下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此外,商转公贷款政策已落地实施。自9月12日以来,通过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来电、柜面咨询等方式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咨询6100人次,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481笔、1.6亿元,此项政策的实施有效减轻了缴存职工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压力。与此同时,取消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户籍地限制,即:在承德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承德市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9月10日,承德市还出台了按比例退还贷款保证金政策。自实施新政以来,公积金累计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释放贷款保证金2500多万元。

截至11月底,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726笔12.84亿元,商品房贷款发放1743笔8.97亿元,占当年发放额的69.86%;二手房贷款发放620笔2.67亿元,占当年发放额的20.79%;异地贷款发放491笔2.38亿元,占当年发放额的18.54%;商转公贷款发放362笔1.2亿元,占当年发放额的9.35%;首套房贷款2131笔9.91亿元,占当年发放贷款额的77.18%,二套房贷款595笔2.93亿元,占当年发放贷款额的22.82%。当年支持缴存职工购房总面积33.1万平方米。

目前,全市累计贷款总额为218.03亿元,贷款余额108.44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58.3%;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0.016%,贷款逾期率远低于国家规定要求,贷款资金风险可控。

“这一系列撬动性举措,深受广大群众的关注支持,退还贷款保证金政策得到了广大开发企业的一致认可,这不仅是公积金改善群众住房刚需、进一步激活房地产消费市场的重要举措,更是公积金惠民、利民、便民的具体体现。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提升服务质效,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缴存人。”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晓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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