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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学期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全面启动

时间:2024-09-09 11:32:30 来源:和合承德网 0 缩小 放大 正常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代英健,通讯员张永存)日前,承德市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我市符合条件的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等困难家庭学生可申请资助。

据了解,此次资助范围从学前教育阶段到研究生教育阶段。其中,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对象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原则上每生每年500元—1000元。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

义务教育阶段是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现行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840元、初中每生每年1060元,均含取暖费120元)。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原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是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是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包括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范围内确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高考录取后,学生向毕业学校申请评审。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对象为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高考录取后,学生登录“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经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评审。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市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丰宁、隆化、围场、承德县和平泉市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补助标准为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测算。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编辑:衡晓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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