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石盈盈,通讯员褚玉娟)8月26日,我市启动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截至10月10日,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的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地方申报窗口进行申报。评定入库后,就能享受“免申即享”相关培育政策。
按照相关原则,将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全量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在“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推荐认定,占比5%以内。分类基础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推荐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定登记或商标、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据了解,同一个体工商户只能认定为一个类型。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最多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获得认定。认定有效期为3年,以认定时间为准。在分类有效期的最后一年,由认定部门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对于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延长3年。
市场监管部门如发现已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在自主申报过程中以欺诈、贿赂等手段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取得认定的,将撤销认定。个体工商户自被撤销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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