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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五停”工作指导意见

时间:2024-07-30 15:58:44 来源:和合承德网 0 缩小 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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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赵辉,通讯员于超)7月26日,记者获悉,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联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了《关于极端天气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五停”工作的启动条件、启动主体、责任部门以及终止条件。

据了解,“五停”工作遵循安全第一、谨慎实施、统筹兼顾、科学防御、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树牢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根据不同灾种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和气象灾害预警等级,组织启动、终止本地区本行业的“五停”工作并做好监督指导。一般情况下,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不在“五停”范围之列。

为确保“五停”工作落实落地,各县(市、区)要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主体责任,根据本地区气象灾害特点,细化制定“五停”工作指引或方案预案,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和指导责任,监督指导实施主体切实做好“五停”工作。实施“五停”措施时,要通过电视、广播、政务网站、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提醒公众提早做好“五停”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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