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
我市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惠企利民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邢海璇,通讯员陈振举)6月1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出一系列惠企利民政策举措,其中包括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据了解,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6月18日,我市2024年度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共计218.39万元已发放到企业,惠及企业14家、职工4348人;发放第一批技能提升补贴190.7万元,惠及职工1054人。
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据了解,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2023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的按30%返还,300人以下的按60%返还。
同时,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登录“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APP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此外,市人社局还将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切实防范基金风险,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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