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鑫,通讯员董鑫)从外卖员、快递员等即时配送从业人员到上班族、学生等短途出行需求者,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重要的代步出行工具。但由于不正确使用等多方面原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整治工作迫在眉睫。5月14日,记者获悉,即日起至2025年底,我市多部门联合从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等环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链条综合整治行动。
据悉,在此次全链条综合整治行动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检查计划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其他部门通报反馈等信息,加强对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的监管,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
整治行动推进过程中,我市将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等行为。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消费者购买或发现非标电动自行车或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热线和信息化平台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代办站的监督管理,严格登记管理系统后台数据审核,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和电动摩托车将不会发放电动自行车牌证。加大力度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问题依法予以处罚,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住建部门已对全市2021个住宅小区、11841栋住宅楼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需求情况完成排查,现有充电端口56627个,加装充电端口58949个。市发改委将坚持安全、便民的原则规范集中充电设施用电价格,确保居民住宅小区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集中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服务费按照利民惠民原则和省发改部门具体要求,在合理范围内实施市场调节价。
在电动自行车的停放问题上,各县(市、区)政府将组织乡镇(街道)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积极推进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鼓励采取“射频信号传输+视频监控”等技术对蓄电池进楼进行动态监控。应急、公安、消防部门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以及居家等室内场所飞线充电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消防部门要对经营性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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