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面有效实施,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国,全国人大常委会7日正式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
2011年6月施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我国文化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记者7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获悉,此次执法检查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文化方面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推进文化法治建设意义重大。执法检查采取执法检查组赴地方检查、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5月至8月,执法检查组赴山西、内蒙古、吉林、福建、山东、广东、云南、新疆等8省(区)开展实地检查。委托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湖南、四川、贵州、甘肃等8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5个方面的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职责落实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情况。
9月中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执法检查工作并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10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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