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管陈子)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承德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承德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有关单位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条例》已于2024年4月12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关于社会信用工作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增强社会诚信、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和办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着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为重点解决这些问题,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安排,2023年10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条例(草案)》。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批准后颁布实施。《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条例的出台对加快构建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良好营商环境都将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市将着力做好强化培训学习,通过集中培训等形式,增强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诚信意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同时,加快配套制度建设。积极协调各行业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具体政策措施,健全各行业信用建设制度,规范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在全市大力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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