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张光明,通讯员杨国利、陈士强)因未缴纳专利年费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可是商家仍继续销售标注失效专利号的产品。近日,隆化县市场监管局在打击假冒专利执法行动中,查处一起假冒专利案。
3月13日,隆化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某二期商业的隆化县某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某品牌开启式负荷开关外包装盒上标注“专利产品”及“ZL200630***”字样,盒内的开启式负荷开关阀上刻印有“Ue:AC380V Ie:32A 专利号:ZL 200630***”等内容。
执法人员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获悉,该开启式负荷开关专利权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缴年费,该专利权于2009年9月20日终止。根据有关规定,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将被认定为假冒专利。
对此,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失效的专利商品,并申请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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