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展现法律援助暖民心、惠民生这一主旨,3月5日,兴隆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河北山庄(兴隆)律师事务所张立文律师冒雪到困难群众家中,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法律援助受援人董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双腿无法正常行动,而肇事车主一直未支付相关费用。兴隆县法律援助中心启动绿色通道,开展上门服务,对相关证据进行梳理、分析,耐心解答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法律问题,并办理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
“感谢法律援助为老百姓办了实事,要是没有你们帮忙,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法律援助受援人说道。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下一步,兴隆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深化便民服务内容,创新便民服务举措,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困难群众办好事、服好务,让更多社会弱势群体真正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马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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