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立辉,通讯员耿实)“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当邻里之间发生矛盾时,双方应多换位思考,宽容礼让,切不可意气用事,伤了邻里之间的和睦。”日前,当居民廉某某与林某握手言和的那一刻,双桥区法院牛圈子沟法庭的法官如释重负。
原来,廉某某与林某是上下楼邻居,前一段时间,居住在楼上的林某家中突然漏水,虽然处置及时,但大范围的溢水还是导致楼下廉某某家的墙体、家具等受损。廉某某看着被浸泡过的家具和因潮湿已经裂开的墙皮,心情瞬间跌落到极点,而且短时间内无法居住,只能外出租房。于是廉某某多次找邻居林某协商受损财物的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始终难以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廉某某遂将林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林某赔偿财产损失、住宿费、公证费等各项损失2万余元,并要求对财产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廉某某与林某是多年的邻居,以后还要长久相处,且案件标的较小,采用调解的方式更有利于化解矛盾。从情理到法理,承办法官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最终促成林某当场给付廉某某各项财产损失1.1万元,并协助廉某某将受淹物品搬至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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