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革命”入法规
《承德市爱国卫生条例》 为健康承德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朱岩)小小公厕,关乎民生。我市将城市公厕建设改造工作列入民生工程,高标准推进公厕建设改造,全市公厕达到每平方公里4.94座。12月25日,记者获悉,即将实施的《承德市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做好爱国卫生工作这条主线,对公共场所、学校、集贸市场、小区、旅游市场、旅游场所和城乡厕所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投资1.7亿元,完成新建改造公厕435座,全市公厕数量达790座,平均每平方公里4.94座,并按需求配备了管理间、第三卫生间、无障碍设施、热水器等,着力打造高标准现代化城市公厕。同时,制定了《承德市环境卫生行业精细化管理标准》,明确公厕管护要求和保洁作业规范,全面提升公厕管理维护水平。此外,完善粪便处理体系建设。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投资1.8亿元,科学规划布局新建6座粪便集中处理设施,新增粪便处理能力300吨/日,满足了城市粪便处理需求,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全覆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不仅对卫生服务、健康提出了更高需求,而且对生活、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有了更高期望。
目前,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存在组织、力量和机制不够完善;农村改水改厕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需要予以规范等问题。适时出台的《承德市爱国卫生条例》将爱国卫生工作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以强化管理职能为切入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12月25日上午,记者在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承德市爱国卫生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获悉,《条例》经2023年6月29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把鼓励、倡导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作为一项社会责任加以规制。与百姓工作、生活、健康密切相关的城乡卫生环境治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饮用水安全、食品安全、卫生服务、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及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均纳入到法规内容,为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推进健康承德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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