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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时间:2023-12-07 10:10:19 来源:和合承德网 0 缩小 放大 正常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李莹)距离春节还有2个多月,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销售、燃放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双桥区发布公告,在全区范围内,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规定,各镇、街为本辖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组织落实的责任主体,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各村、社区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规定,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禁售、禁燃工作。

对于违反规定的,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法查处外,还要依规依纪予以处理。

同时,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花爆竹原材料的,将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拒绝、阻碍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如发现上述行为,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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