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李莹)距离春节还有2个多月,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销售、燃放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双桥区发布公告,在全区范围内,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规定,各镇、街为本辖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组织落实的责任主体,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各村、社区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规定,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禁售、禁燃工作。
对于违反规定的,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法查处外,还要依规依纪予以处理。
同时,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花爆竹原材料的,将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拒绝、阻碍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如发现上述行为,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和合承德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承德日报社和和合承德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和合承德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与和合承德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