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闫立辉,通讯员赵凤兰)《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进行出生登记和取得户籍的原始凭证与法律医学文书,也是法律认定亲子关系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使用和管理,日前,承德市卫健委妇幼科牵头,由综合监督执法大队人员及相关业务专家组成督导组,对全市13家(其中4家民营)助产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督导检查中,工作人员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个案追踪、与项目管理人员深入交流等方式,围绕产房分娩直报系统上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有关内容开展,包括产房分娩直报系统上报程序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空白证件申领和存储管理、证章管理、签发管理、废证管理;证件保管设施是否符合“三铁两锁”规定;签发流程是否落实“证章分离”要求等内容。
通过数天的专项检查,检查人员发现我市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比较规范,签发和信息上报及时,档案管理有序。同时,专家组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指导意见。
和合承德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承德日报社和和合承德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和合承德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与和合承德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