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鑫)11月5日上午9时40分,在市区翠桥路附近,一辆电动自行车因逆行被交警拦下,驾乘电动自行车的两位女士跟交警解释:“不熟悉路,就逆行了十余米。”随后,交警带领两位女士观看了电动自行车事故警示片,起初两位女士脸上满不在乎的表情逐渐变得严肃起来。日前,记者获悉,为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自行车人员伤亡事故,从11月至年底,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管控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行为。
据悉,整治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将与快递外卖企业建立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联合劝导、定期通报、约谈曝光机制,督促从业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所属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联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引导教育学生、家长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最近在家校群里,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了学生上放学交通方式的调查,针对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放学的家长进行了提示,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注意行车安全。”市区一所学校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相关调查情况,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家长不在少数,并且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比较强,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仅自己佩戴头盔,还为孩子准备了专业的头盔,目前学校内的宣传效果已见成效。
在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除日常开展路面勤务管理外,还将根据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特点,突出重点时段管理,针对早晚出门购物、接送学生、上下班等,结合高峰岗、护学岗,在学校周边、农贸市场、主要通道布置警力,开展不戴头盔违法查处、普及安全宣传。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采用定点加流动的方式,提高路面的见警率、管事率,依法严厉查处不戴头盔等各类违法行为。每周四、周五被定为全省统一行动日,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守法率低、涉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的乡镇、路段及城市主次干道、国省干道,逐个乡镇、逐个路段开展攻坚整治,确保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和通行守法率全面提升。
此外,随着各项整治行动的推进,公安交管部门已经逐渐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经公安交管部门警示告知、警告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予以罚款处罚。在此提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一定要按规行驶、乘坐车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和合承德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承德日报社和和合承德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和合承德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与和合承德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