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张楠)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于9月1日起颁布实施。《条例》中明确了我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管理和利用等有关活动,更好地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加强优秀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据介绍,本《条例》中,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包括:清王朝早中期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发展形成的重要物质空间;长城世界文化遗产(承德段)、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世界文化遗产、滦河漕运文化带、清帝北巡御道文化线路段落等。重点保护对象以承德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庙为代表的世界文化遗产;凤山镇等承德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承德二道牌楼历史文化街区、滦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寿王坟历史文化街区,已经公布的历史地段等。
《条例》明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责任人应当保持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特色装饰、空间尺度和历史环境要素的完整性;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危害保护对象的行为,对发现危害保护对象行为的应当告知有关部门。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以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庙为核心,避免建筑遮挡避暑山庄及周边寺庙与周边山体的空间视廊,保持重要视域的完整性;在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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