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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不配合 法院依法强制腾退

时间:2023-08-08 09:22:22 来源:和合承德网 0 缩小 放大 正常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闫立辉,通讯员胡佳明、刘海涵)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不迁出房屋。日前,双桥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多措并举,将某小区房屋成功腾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在石某与王某、赵某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将涉案房屋进行拍卖。房屋流拍抵顶后,承办法官督促被执行人腾退房屋,履行交付房屋义务,但被执行人始终未配合,拒不迁出房屋。

7月28日9时许,双桥区法院执行局10余名干警驱车到达执行现场,依托“三个一”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联合公证处、管片社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开展强制腾退专项行动。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生效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会涉及刑事犯罪。”在执行现场,干警对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承办法官的统筹安排下,整个执行现场分工明确,腾退工作紧张有序,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最终,经过3小时的行动,腾退工作顺利结束,石某与王某、赵某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行动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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