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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失信警示

时间:2023-07-26 09:25:30 来源:和合承德网 0 缩小 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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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滦平法院曝光一起失信典型案例,通过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中,被执行人承德金滦米业有限公司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未按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保证金6万元的义务。在收到法院执行文书后,被执行人视若无睹,拒绝向法院申报公司的财产,不配合法院执行。

最终,滦平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承德金滦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方面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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