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闫立辉,通讯员殷子曦)“感谢法官在调解中缓和各方之间的矛盾,修复破裂的亲情……”日前,在兴隆县兴隆镇,曹某甲的弟、妹七人继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兄妹之间握手言和。
原来,曹某甲、曹某乙兄弟之前因房屋所有权发生过纠纷。法院判决位于兴隆县兴隆镇某村某房屋及拆迁补偿款21万余元归原告曹某甲所有,此案已执行完毕。
不久前,曹某甲过世,留有兴隆县某小区某处房屋,而曹某甲无配偶、子女,父母已去世。曹某甲的弟、妹七人因遗产继承发生了纠纷,当事人分歧较大。通过村委会未能调解成功,于是,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洪贤便联系到本村“一村一法官”的兴隆法院党组成员常江,希望由其组织调解,解决纠纷。
“家和万事兴,亲人去世,在世的人理应相互关爱,共同面对困难,不应因继承纠纷让亲人之间关系恶化,不相往来。”常江法官将几位当事人聚集到一起,即便当事人之间矛盾较大,但常江耐心地从法理、情理、事理等方面进行调解劝说,使各位当事人放下了隔阂。
最终,曹某甲的弟、妹七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平均继承他们兄长的遗产,委托一人负责出售房屋,房屋款由七位当事人平均分配,继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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