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袁雪梅,通讯员邵帅)近日,隆化县人民法院在特邀调解员闫振海、林莹的配合下,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使原被告双方打开了心结。
今年2月,王某将邻居龚某以及某物业公司起诉到隆化县人民法院,提出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元。事情得从两年前说起,当时王某家洗手盆的上水管突然爆裂跑水,家人发现自家上水阀门失灵,急忙去公共管道井关闭总阀门,却发现管道井已上锁,遂与物业公司联系,物业公司称该管道井是同楼业主龚某锁的,应与龚某联系。当王某找到龚某打开管道井时,已经过去了20多分钟,王某家中物品因被水浸泡而不同程度受损。事发后,龚某承诺为王某换一张新的双人床作为补偿,但事后一直未兑现承诺,物业公司也未给出明确答复。
案件调解过程中,被告龚某辩称,事发后曾去原告家查验时,只发现一张双人床浸泡得比较严重,其他家具几乎没有受损。本打算给王某买一张新床,将被泡的旧床拉回家中继续使用,后又得知王某家的床是直接固定在墙体上的,无法挪动。因此,双方就赔偿数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某物业公司称,龚某占用管道井,并未通过物业公司允许,并且当时物业人员还积极帮助原告联系龚某,才没有使损失进一步扩大,所以原告起诉物业公司没有道理。
经过特邀调解员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龚某赔偿王某2000元,物业公司赔偿王某500元,被告当场给付,原告当场递交撤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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