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我们村村民有几个法律问题想要咨询一下,您可以抽空解答一下吗?”接到电话后,包联法官刘可心动身前往了兴隆镇上甸子村村民委员会。
3月9日,兴隆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可心兴隆镇上甸子村村民委员会,接待了前来咨询的村民,并为他们解决了3起法律纠纷相关问题。
其中有一件是老人与子女赡养纠纷,刘某某称子女对自己赡养不到位。刘可心法官听后马上联系了老人子女,把双方叫到一起,给老人子女释法明理,让子女明白赡养老人不仅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经过不断沟通,老人子女终于同意足额支付赡养费。
随后又听取了一件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问题和一件再婚婚姻分割财产问题,刘可心耐心地倾听大家的问题和疑惑,整理了问题的核心所在,用亲切的话语将严谨的法律知识说得通俗易懂,及时解决村民的急难愁盼问题,被接待的村民均对法律咨询的结果表示满意。同时,现场还吸引了不少村民围观旁听,在方便群众解决纠纷矛盾的同时,也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此次法官入村是兴隆法院“三个一”工作的缩影,反映出广大村民对全市法院“三个一”工作机制中包联法官的各项工作职责非常了解,同时也对包联法官的工作给予充分信任,懂得并学会利用“三个一”工作机制及时反映自身涉及的法律相关问题,让人民法院的包联法官提前介入,与特邀调解员共同努力化解纠纷矛盾,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今后,兴隆法院将会持续推进全市法院“三个一”工作机制,坚持“法为上、理为先、和为贵”理念,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调处,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示范作用,更好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兴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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