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生活负担较重的可优先退税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赵可会)记者于日前获悉,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纳税人可自主选择自行办理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记者注意到,今年延续了前几次汇算公告的框架与内容,但也有新变化,在“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在“汇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此外,新增了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此外,预约办税期限进一步延长。为向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使税收公共服务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有秩序,2022年度汇算初期将继续实施预约办税。有在3月1日—20日期间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汇算。3月21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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