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代英健,通讯员张擎)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自我市开展打击整治销售和使用“黑钢瓶”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对管理混乱、非法经营、私自使用“黑钢瓶”的燃气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其他燃气项目招标、建设运营等活动,全力保障我市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黑钢瓶”泛指不合格、未经检验、违规翻新或者来路不明等非法燃气气瓶,主要包括非国标燃气气瓶、不合格气源燃气气瓶、翻新燃气气瓶、超期未检燃气气瓶、检验不合格燃气气瓶和正规厂家生产但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无二维码”燃气气瓶等。
此次行动主要是以燃气气瓶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检验机构,小饭店、小吃摊、食堂以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等场所为主要打击场所,以农村集市、废旧厂房和仓库、地下室等区域、部位为主要打击区域。重点打击生产、制造非国标燃气气瓶,充装不合格气源气瓶,改装、翻新燃气气瓶等非法生产行为;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输正规燃气气瓶行为;使用具备运输资质车辆私自运输“黑钢瓶”行为;使用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燃气气瓶和正规厂家生产但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无二维码”燃气气瓶等行为。
在本次清查行动中,双滦公安分局双塔山派出所查处一起涉嫌非法运输和储存液化气罐的违法行为。经查明,违法行为人付某自2022年以来,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驾驶家用三轮摩托车非法运输装有液化气的液化气罐,并在双滦区某村其家中非法储存液化气罐,部分液化气罐内装有液化气。据悉,警方已对付某执行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下一步,我市将强力推进联合排查整治工作,继续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清查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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