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勤出席并讲话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孙涛,通讯员刘红艳)10月31日,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组织召开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文勤、副主任董正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专家学者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住建局、市文物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和市工信局分别就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与相关专家学者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座谈交流。
刘文勤指出,要充分认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重要意义。保护条例的制定出台,推动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真正跨入法治轨道。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有利于保护承德的历史文化根脉,有利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培育塑造承德城市个性,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符合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对相关工作的部署要求。
刘文勤强调,要正确把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坚持保护优先。必须把保护放在最重要位置,失去了保护,就很难谈传承和发展;处理好保护条例与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的关系;研究好保护修缮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清晰划定权责边界。进一步厘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职责。
刘文勤要求,要多措并举做好法规草案修改完善。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此为根本遵循,认真研读悟透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对标、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地方立法成果,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加以消化吸收,充实到条例中去,提高立法质量。
和合承德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承德日报社和和合承德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和合承德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与和合承德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