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鑫)10月31日,记者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按照要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10月20日—12月25日。新生婴儿一年内可以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缴费时间为准,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校(含幼儿园)学生(含学龄前儿童)以学校(含幼儿园)为单位,以实际在校生为准参保缴费。
对于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对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中的低保对象除外),给予60%定额资助,个人需缴纳140元。对于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人口,其中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个人需缴纳35元;其他脱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个人需缴纳70元。
此外,对于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未消除风险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其中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其他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90%定额资助,个人需缴纳35元。对残联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给予60%定额资助,个人需缴纳140元。其他资助参保对象按照《承德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方式包括自主申报和委托代征。其中自主申报方式:缴费人通过税务窗口、自助终端(便携式缴费终端)、“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云闪付、支付宝、经办银行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委托代征方式:税务部门委托村(居)委会、乡镇、学校等代征机构代收费款。我市范围内经办银行包括: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承德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张家口银行、河北银行、交通银行。在此提醒,城乡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避免影响下一年度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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