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石盈盈,通讯员路明昊)10月10日,记者从市发改部门了解到,自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我市阶段性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便更好地发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作用,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此次阶段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在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础上,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等两类群体,阶段性新增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执行期限为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对应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物价指数)。
同时,我市阶段性降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将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阶段性调整为3.0%,并保持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的启动条件不变,满足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此外,我市还将低保边缘人口纳入保障范围的增支资金,以及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降低启动条件的增支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给予补助60%(地方先发放,中央财政后结算)。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增支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余增支资金,参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保障。
我市将严格对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梳理临时补贴范围和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具有多重身份享受补贴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其中一种身份享受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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