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
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河北日报讯(记者郭东)近日,雄安新区印发《关于促进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经过3年至5年的改革试验,河北自贸试验区雄安片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高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为重点的创新链、产业链、生态链。
赋予雄安片区更大自主权。意见提出,支持雄安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全面承接履行职能所需的省级、市级管理权限,结合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时序,按照“照单点菜”放权机制逐步赋予雄安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经济管理权限。
优先开展先行先试。原则上,国家、省、新区实施的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新区出台的各领域政策优于本意见规定的,自贸试验区按照“政策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适用。
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雄安片区内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实行“企业登记容缺容错受理”机制,在市场主体登记环节实行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允许市场主体按规定在区内开展“集群注册”。同时,允许区内企业冠以“雄安自贸试验区”“河北雄安自贸试验区”等字样的名称,并可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体现自贸试验区功能特点的行业表述。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意见提出,国内首创并在全国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对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或市场主体给予奖励,每项成果奖励不高于300万元。鼓励在自贸试验区实现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在科研成果转化中可享受不低于70%的成果转化收益。
和合承德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承德日报社和和合承德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和合承德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与和合承德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