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三个一”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巡回审判作用,切实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8月初,丰宁法院窄岭法庭前往窄岭村委会,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本次巡回审判邀请了2名县乡人大代表旁听见证。
2015年10月王某向某银行借款50000.00元,张某为其提供担保,2018年10月贷款到期后,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为维护自身利益将王某及担保人张某起诉至法院,经调解,张某与某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分别于2019年7月和8月替王某偿还了这笔贷款及利息,某银行于2019年8月撤回起诉。张某在偿还借款本息后,一直向借款人王某进行追偿,王某拒绝履行,张某无奈之下于2022年5月24日向丰宁法院递交了诉状。
窄岭法庭刘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王某在外地务工,为了落实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同时顺利解决好双方矛盾,于是决定扛起国徽,将法庭“搬”到窄岭村委会,在“家门口”为双方化解纠纷。
在热心村干部的帮助下,搭起桌椅,挂上法徽,一个简易的审判庭就布置好了。开庭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围绕诉争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有序,争议焦点归纳精炼,吸引了当地村干部和热心群众前来旁听。
庭审结束后,在场群众纷纷表示这设在百姓家门口的人民法庭“接地气”,不仅可以通过旁听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真正地学习到法律知识,还能切身体会法律的威严。
将巡回审判,设在村委会、田间地头、群众家里,让庄严的审判走出法院大门,让巡回审判变成行走的法治大讲堂,是丰宁法院在深入贯彻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集中体现。下一步,丰宁法院将持续优化司法服务,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法治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徐国宁
和合承德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承德日报社和和合承德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和合承德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承德日报”、“来源:承德晚报”、“来源:和合承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与和合承德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