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管理、物业缴费、物业服务…… 这些与你息息相关的内容要了解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张光明)业主可通过哪些方式实行物业管理?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是否可以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小区内车位、车库该如何管理……8月12日,记者获悉,《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住宅物业的管理活动及其物业监督管理,今后小区物业管理将有“章”可循。
据相关部门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住宅小区2188个,面积6929万平方米。其中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815个,面积5807万平方米,覆盖率达到84%。全市共有物业企业314个,物业从业人员8210人……随着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职能部门权责不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难、运行难,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有的物业收费不合理,有的业主不交物业费,维修基金使用不规范,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矛盾突出等一些问题逐步凸显出来。
记者了解到,《条例》突出解决了谁来管物业、如何做好物业、如何管护和使用物业的问题;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依法赋予街道、乡镇和社区组织相应管理权限;解决了业主自治组织成立难、业主自治组织运行难问题;解决了物业服务企业、专营单位和其他物业管理人保证规范服务的问题;解决了业主、物业使用人违法违规问题。
根据《条例》规定,业主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行物业管理,可以自行管理,可以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也可以依托社区托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将在管项目周边的老旧小区纳入物业统一管理。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保障基本物业服务,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针对居民关注的物业费缴费、小区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问题,《条例》规定,物业费自物业交付使用的下一个月开始计算,收费周期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人在收取物业服务费前,应当将物业费收取的方式、标准、金额及期限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使用需求,车位、车库不足部分经业主大会同意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停车位;尚未售出的闲置车位、车库,应当提供给业主租用,不得只售不租。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业主大会决议在车位、车库配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此外,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物业服务人的职责和义务有那些,物业管理区域内,哪些区域属于业主共有,违反《条例》该如何处罚等问题,《条例》中均已明确规定。《条例》实施后,小区物业管理将更加规范,良好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必将不断地提升居民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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