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石盈盈)8月4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0元。
调整后,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升到每人每月175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升到每人每月1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提升到每人每月1300元。经过这次提标,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标准将高于全国平均保障水平。
据悉,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具体认定程序分为申请、查验、确认三个步骤。有申请意愿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可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困难的,可委托儿童主任代为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提交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查等方式对其提供材料真实性进行查证,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查验结论。最后,县级民政部门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方式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复核。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根据情况通过抽验或集中核验的方式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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